《庄子》记载:“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,今之人内化而外不化”,其中蕴含了人与自然和处物的哲学道理。庄子所表达的思想除了可以看做是“道”的本质,也可以应用到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之上,而凸显这一特点的,就是个人所具有的国家身份和国家的联系。一个人的国家身份的证明就是国籍,国籍既是国家归属的证明,也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纽带。 通常人们的国籍就是自己出生时所在的祖国,人们也从小就被教育要热爱祖国,热爱自己的国家,并且忠于自己的祖国。当人们出门在外时,只有拥有国籍,背后的祖国永远是人们最坚强的盾牌。四大喜事其中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,若身处国外能够遇到华人同胞,就会倍感亲切,这种亲切感毫无疑问是国家带给人们的。 国籍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国籍除了是国家身份和国家归属的证明,也是出门在外受尊敬程度的关键因素。如果背靠一个强大的国家,那么无论身处何地发生何事,都能有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可以让人们依靠。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国籍,那么在关键时候所面临的的将会是无助和凄凉,其处境也会因为找不到祖国而变得异常艰难。 无国籍人士形成的主要原因一共有5个方面,分别是弃婴原因,出生原因,婚姻原因,战争原因,和剥夺国籍,有可能是单一原因也有可能是多个原因共同作用。除了5个最直接影响的主因之外,还有一个就是非法移民。非法移民虽然未必一定会导致国籍消失,但如果涉及情节严重的情况,依然有可能面临被剥夺国籍的风险。 弃婴原因顾名思义,新生儿无法确定其父母,若是在这种情况下若无人领养,那么就会自动被视作无国籍的人,但是这种情况下被视作无国籍情况一般只存在于血统主义国家。所谓血统主义,就是子女的国籍由其父亲的国籍决定,无论其出生于何地。实行血统主义的国家主要存在于亚洲,包括中国,日本,韩国等一些国家。 出生原因是基于本身无国籍的人,换言之无国籍人的子女出生后也被视为无国籍人,这种情况同弃婴原因一样,一般也只存在于血统主义国家。不过随着社会制度越来越完善,很少会存在连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一个国家生活而没有国籍的人。除了是在弃婴原因下长大而没有国籍,剩下的基本不会因为出生原因而没有国籍。 婚姻原因则是取决对于结婚对象的国籍,有些国家法律规定,如果结婚对象为外国国籍,那么结婚后本国国籍立即失效。不过这一项法律如今只存在于小部分国家,几乎很多家在国籍方面的法律规定上已经没有了这一条。如今还存在这项法律的国家都是国家优越感极强,且对于除自己国家以外的国家非常排斥的国家。 战争原因不用解释很多人应能从字面上理解一二,即战争导致政权覆灭,短时内有没有新的政权去代替,那么这段时间就被视为无国籍人。不过这种现象只存在于连续战争导致政权连续变化的时期,在各国政权都处于稳定阶段时期,并不存在此现象。剩下的剥夺原因就很简单了,因为触犯某些严重法律或政治原因,从而被国家强行剥夺国籍的人。 除了这些基本也是最多的原因之外,还剩下最后一个就是非法移民,不过一般非法移民情节非过于严重的人国籍不会轻易自动消失。虽然如此但如果是遭到遣返,那么被遣返回国后,就很有可能会直接面临国籍被自动取消的风险。在我国还未有今天的成就时,国内出现过数次移民浪潮,而移民的方向就是先进发达代名词的欧美国家。 其中有很多人成功拿到了美国国籍或欧洲国家的国籍,并成功在欧美定居了下来,在欧美成家立业。但是还有一部分人,因为拿不到欧美国家国籍,身份得不到承认,只能通过非法移民的方式。但是由于欧美国家对于国籍的审核要求特别高,很多人仍拿不到国籍,最后只能被欧美遣返,其中有些依然有着中国国籍,而有些则是回国之后直接被取消中国国籍。 面对其中的无国籍人,中国也是给出了很宽容的政策,经过身份审查如果尚有至亲,那么便能重获中国国籍。不过这一做法引起了国人的讨论热潮,有些人认为这一做法显示出了中国的海纳百川,也有人认为他们在中国困难时期离开,被国外抛弃后才回来,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。不同的人对这件事用不同的看法,人们无法肯定地说谁对谁错。 对于曾是华人但是无国籍的人,人们应该辩证地看待。如果去国外只是因为想要更好的生活,并没有背叛祖国的行为,那么也应该持理解原谅的态度。如果去了国外后,开始诋毁自己的祖国,那么这和叛国无异,对于这种人就不应该原谅和理解。合理的包容能够体现国家的大国风范,同时也能够利于国家未来的发展繁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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