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香港2月29日电 多间香港媒体29日社论聚焦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捕。其中,《文汇报》社评认为,法庭应从速审理涉及黑色暴力的案件,处以具阻吓力的刑期,以法治力量止暴制乱,推动香港重回正轨。 《文汇报》29日发表题为“法治力量止暴制乱 煽暴纵暴难逃法网”的社评。社评表示,香港是法治之区,任何人任你财雄势大、后台多硬,哪怕掌握传媒工具、有外国势力提供保护伞,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,这是彰显香港的法治公义,也是警告修例风波、黑暴泛滥的煽动者、策划者、参与者,不要妄想逍遥法外,违法肯定要“买单”,不可能以所谓政治检控开脱罪责、逃避刑罚。法庭应从速审理涉及黑色暴力的案件,处以具阻吓力的刑期,以法治力量止暴制乱,推动香港重回正轨。 社评指出,去年借修例风波发动的黑色暴力运动,香港的法治受到前所未见的严峻挑战,尊重法治的社会核心价值被严重损害,法治管治被瘫痪,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不保,黎智英除了策动违法暴力,更赤膊上阵参与非法集结,他所操控的媒体肆无忌惮地鼓吹、散播“违法达义”、“以武抗暴”的歪理,煽动年轻人走上违法暴力的“前线”,黎智英根本就是黑色暴力的“幕后黑手”。 社评亦指,拘捕、起诉黎智英,是修补本港法治被黑色暴力动摇的根基,更是用法律行动表明,香港一定要重振法治、维护公义,其他所有煽暴纵暴的政客,以及袭击警察、“私了”市民、破坏社会安宁秩序的暴徒,都要为违法承担应有的罪责。即使这些政客、暴徒以“白色恐怖”、“政治打压”、“秋后算账”等说法抹黑执法和司法行动,都改变不了违法者必须面对法律审讯和制裁的结局。 《大公报》发表题为“重塑法治精神任重道远”的社评。社评指出,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,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。香港回归二十多年来,因犯法被起诉及获刑的既有特区政府前高官,有富商大贾,也有民选议员,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。 社评表示,事实上,无论是“占中”案、旺角暴乱或至今未了的修例风波,警方落案起诉都不是基于被告的政治立场,而在于其涉嫌犯罪的证据,根本不存在所谓“政治打压”的情况。反过来说,若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政治立场而享有“免死金牌”,或者执法部门忌惮其背后有人撑腰而不敢起诉,香港岂不是自毁法治长城? 社评又指,法治有如空气与阳光,受益而不觉,失去了才知珍贵。止暴制乱、恢复秩序仍然是香港的当务之急,但不能单单依靠警方执法,最终还是要通过司法起诉、法庭判决,才能正本清源,重塑法治的威严。(完) 【编辑:刘湃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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